腾讯称,《全民突击》系其开发的腾讯首款全3D射击手游,自2014年年底上线运营以来,凭借腾讯公司在游戏领域强大的开发及运营推广能力,该款游戏迅速在国内手游市场取得了骄人业绩和良好的市场口碑,被誉为FPS(第一人称射击类)枪战手游的精品之作。
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同时享有《全民突击》和《全民突袭》在第9类“计算机程序(可下载软件),计算机游戏软件”及第41类“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,娱乐”等商品和服务上的有效中文注册商标。
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系该款游戏运营商,经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合法授权,获得以上全部注册商标使用权,商标许可适用类型为排他使用许可,授权期限为十年;并被授权有权对所发现的商标侵权等行为提起诉讼。
腾讯认为,北京浩歌通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北京优游共赢文化有限传播有限公司觊觎腾讯《全民突击》知名手游的良好声誉和市场经营成果,开发并向市场推出了一款名为“全民突袭”的与原告同类型的第一人称射击类手游,其在游戏名称上恶意抄袭和摹仿《全民突击》游戏的产品名称,与原告的《全民突袭》、《全民突击》中文注册商标分别构成相同和近似。
腾讯称,被告上述行为“傍名牌”、“搭便车”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,其行为违反了我国的《商标法》、《反不当竞争法》的相关规定,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。造成原告游戏用户大量流失、品牌市场声誉严重下降等不良后果。
日前,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为由,将北京浩歌通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北京优游共赢文化有限传播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;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;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金及维权费用共计100万元。
此外,腾讯还要求判令两被告连续两个月在新浪网、搜狐网、腾讯网、网易网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,以及《法制日报》和《中国知识产权报》第一版显著位置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。
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